新旧对照 ┃《物权》司法解释
首页
ꄲ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物权编的解释(一)》(法释〔2020〕24号,以下简称《新物权编司法解释》),已于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本文以《新物权编司法解释》为基础,与《旧解释》做新旧对比,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!
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结合审判实践,制定本解释。本篇以《新物权编司法解释》为基础,与《旧解释》做出详细对照,帮助大家更好地运用在生活之中!在新的司法解释下,因物权归属产生的争议,当事人该如何处理?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,该如何确定?《民法典》新增的“居住权”和“超级优先权”,怎么理解并参照施行?
四川专迪律师事务所,始终以老百姓为中心,出发点和落脚点皆为老百姓。如您遇到法律疑难,可以随时咨询专迪律师,我们为您提供专业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!
2021年3月30日 19:26
-
ꁸ 回到顶部
-
ꂅ 028-67873131
-
ꁗ 法律咨询热线
-
ꀥ 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