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物权编的解释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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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结合审判实践,制定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物权编的解释(一)》。

     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物权编的解释(一)》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最高人民法院

 2020年12月2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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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12日 14:33